都说只有当了监考老师
才会发现作弊的同学有多明显
这不
在驾驶证考试科目一考场
有人妄图作弊
被监考民警当场抓了个现行
警示曝光
2月25日,驾考人刘某在进行科目一考试过程中,神色慌张,监考民警敏锐察觉刘某行为异常,对刘某进行检查后发现其随身携带考试作弊设备,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随即与中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系当场抓获考试作弊人员刘某。
经查明,刘某因文化水平较低理论考试存在困难,所以花费1.3万元让从事机动车驾驶证教育培训工作的张某提供作弊服务,张某联合黄某、马某3人购买微孔摄像头、微型耳机、信号接收器等相关作弊电子设备,将摄像头安装在刘某衣领上,黄某通过摄像头看到试题后将正确答案通过耳机告诉刘某。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查扣信号接收器等作弊工具,驾考作弊人员刘某成绩取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考试作弊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三条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没有捷径
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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