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见财起意......
手机支付二维码前的人性考卷:
“拾金不昧”为何交了白卷?
“我手机掉了,钱也被刷走了!”
2月19日下午2时许
阳新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
接到市民明女士报警称
自己在上班时不慎遗失手机
且手机里的钱也被盗刷了
经了解
明女士当天下班后
发现手机不见了
随后
明女士购买新手机并补办了手机卡
当明女士成功登录手机软件后
发现自己余额少了许多
消费记录显示在某超市
了解情况后
派出所联动情报指挥室
开展研判及周边走访工作
民警调查发现
一名戴帽男子来到某超市
用明女士手机内的钱
购买了米、油、电饭煲等多种商品
经进一步分析研判
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刘某
并于当日下午5时许将其抓获
刘某对其盗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
刘某当天从阳新坐车回家途中
捡到了明女士的手机
发现手机未设置密码
便心生贪念
“全副武装”前往超市购买商品
共盗刷了1600余元
“感谢警察同志,高效破案挽损!”
2月20日上午
明女士将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对民警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赞扬
目前
被盗刷的1600余元以及手机
已全部归还明女士
刘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谋取不义之财,必定自食恶果。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
出门在外,保护好随身财物,
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转自| 阳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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