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在进境邮寄渠道查获含“三无”减肥药180包,共计1620粒。
该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对一个进境邮件实施机检查验时,发现邮件图像显示异常。经人工开箱彻查,发现不同颜色、不同形状,仅用透明塑料袋简单包装的彩色药品180包,共1620粒。经现场快速检测,发现药片甲基苯丙胺呈阳性。
甲基苯丙胺是冰毒的有效成分,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长期服用含有管制类精神药物成分的产品会产生药物依赖,严重危害身心健康。目前,海关已依法予以暂扣。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
(辽宁禁毒 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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