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025年2月25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其中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获悉突发事件,均应当通过110接处警电话或者其他渠道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压制、阻挠报送紧急信息。
《应急预案》突出政策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把握与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关系,主动适应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新的形势要求和实践需要,重点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机制、细化应急响应流程及要求、加强基层应急工作、规范预案体系构成及衔接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措施。
《应急预案》提出,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国家层面应急响应等级也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
《应急预案》特别设置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一节。其中提出,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或者负责牵头处置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发布信息。国家层面应对时,由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者中央宣传部会同负责牵头处置的部门统一组织发布信息。一般情况下,有关方面应当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
《应急预案》还对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恢复与重建、调查与评估,以及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与通信电力保障、科技支撑等提出了要求。
综合 | 新华网、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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