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汽修店老板为了发泄私愤,竟将他人的刹车油管剪断,导致车辆刹车失灵,险些酿成大祸!近日,瓯海区检察院依法对该起破坏交通工具案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店。2024年5月份的一天,被害人余某某到吴某某的店里维修车辆。因维修报价问题,双方发生口角,余某某最终放弃维修并驾车离开。
2024年8月27日凌晨1时许,吴某某外出归来,在经过自家楼下时,意外发现余某某的车辆。对之前冲突一直心存芥蒂的吴某某,为发泄愤怒,他从自己的车上取来剪刀,将余某某车辆的右前轮刹车油管剪断,随后便离开了现场。
次日上午,余某某像往常一样驾驶车辆外出,发现刹车踏板很“松”,刹车功能几乎完全失灵,就此车辆险些撞上前车。情急之下,余某某依靠手刹,以每小时一二十公里的速度将车缓慢行驶至附近的汽车修理店。
汽车修理店员工初步检查发现刹车油箱已空,便加了一些油进去,没想到油从右前轮处流了出来,这才发现是车辆的刹车油管被人剪断了。余某某百思不得其解,就报了警。公安机关经过立案侦查,于2024年9月2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吴某某抓获。归案后,吴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11月15日,本案移送至瓯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为泄愤报复,破坏他人正在使用中的汽车,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应当以破坏交通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于2024年11月25日向瓯海区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31日,瓯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吴某某作为车辆维修人员,明知剪断车辆刹车油管会导致刹车油泄漏进而导致刹车失灵,仍有意为之,其行为极其恶劣。破坏交通工具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不仅损坏特定的交通工具本身,更有可能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应依法严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遇到纠纷和矛盾时,应通过沟通、调解、诉讼等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妥善管理自己的情绪,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酿成严重后果。
温州晚报 记者 赵小娴 通讯员 徐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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