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张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反映,1月22日自己在D3702次列车上,被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导致孩子早产离世。此事经过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
此前,张女士最新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已找到行李的主人叶先生,准备起诉”。 被砸张女士可以主张哪些方面赔偿?有何救济途径?
据法治日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苗全军律师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张女士有权主张多方面的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张女士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受伤及后续治疗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另,因婴儿早产离世,视婴儿脱离母体时的状态,可能涉及死亡赔偿金。除上述人身损害赔偿,孩子早产离世这一悲剧给张女士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精神创伤。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时,作为被侵权人的张女士有权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面对这样的情况,张女士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寻求合理的赔偿解决方案。她可以选择直接与铁路运输部门以及行李箱所有人叶先生协商赔偿方案,也可委托律师与铁路相关部门负责人来进行沟通协调。若直接沟通协商效果不佳,张女士还可以向铁路运输部门的上级管理机构、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提出调解申请,在第三方主持下,对事件的责任进行清晰的认定,从而促使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赔偿协议。倘若协商和调解都未能成功解决问题,张女士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将铁路运输部门和行李箱的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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