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出现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火灾”的视频和照片引发大量网友关注,香格里拉市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处理,经核实,网传视频、图片均为AI合成的虚假信息。
为博取眼球,两名本地网民拍摄市一中、三中大门、校园等场地图片和视频,用AI合成“火灾”特效,配文“不消克读书了,我挨一中烧了”的文案上传网络,逼真的视频、照片搭配上相应文案,不仅误导了公众对真实情况的判断,还引发了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目前,香格里拉警方已依法责令删除相关不实谣言信息,对相关当事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络空间是传递美好的重要场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广大网民朋友
适度“玩梗”
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和关注
滥用AI工具制作传播谣言信息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综合“网信云南”微信公众号、云南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香格里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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