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高额的利润,我通过自己的手机和刷脸服务将转入到银行卡的违法资金进行跑分洗钱.......”
2月18日5时许,碧江公安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经查,嫌疑人姜某于2025年2月6日通过自己的支付账户为其他非法资金提供渠道进行洗钱跑分,并从中获益40000余元,被河北警方上网追逃。
经询问,嫌疑人姜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什么是“跑分”?
所谓“跑分”,就是犯罪分子利用他人的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为非法资金的接收转移提供渠道,并从中获益,也就是常说的“洗钱”。
上游的犯罪分子在收到诈骗、赌博等犯罪所得资金后,为了防止被公安机关冻结,需要尽快将账户内的资金取现转移。然而,这些去取现的卡主存在卷款逃跑的风险,于是上游犯罪分子又安排另一人来陪同监督卡主取现,并将取到的现金按要求进行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项“价值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警示:
不法分子用尽手段诱使年轻人参与非法活动,年轻朋友们要意识到,“监督”卡主取现并非正常工作或者兼职,而是成为了协助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一旦参与其中,不仅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还会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无法磨灭的污点,毁掉大好前程。
警方郑重呼吁:要增强守法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面对所谓的高薪“工作”,务必保持警惕。只有通过合法的途径和努力付出,才能实现真正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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