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9日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显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显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显刚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长、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显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个人简历
据公开简历,李显刚,男,汉族,1963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
李显刚曾在原农业部工作,历任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民负担管理处处长,农业部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
1999年,李显刚调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2000年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正局级秘书。
2005年,李显刚任黑龙江省委副秘书长,2008年任双鸭山市市长,2009年任双鸭山市委书记。
2013年,李显刚任黑龙江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2018年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至被查。
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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