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三支队青龙大队民警
在承秦高速青龙执法站例行检查时
发现一名小型汽车驾驶人
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气
且眼神迷离、反应迟钝
有明显的酒后驾驶嫌疑
面对民警的询问
驾驶人表示“我不会喝酒”
只因“推脱不过”才喝了一瓶啤酒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
驾驶人的酒精值为154mg/100ml
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随后
经抽血检测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43.03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依法吊销其驾驶证
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并对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河北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车会大大降低驾驶人的反应速度以及预知危险的能力,面对突发情况极易因操作不当发生危险,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醉驾行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转自丨河北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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