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警方通报了一起令人警醒的“二维码”盗刷案件。从事手机销售的赵女士,在通过视频向“客户”出示收款码后,账户里的资金却被离奇转走了。明明出示的是收款码,钱款为何却被盗刷了呢?
2024年7月,赵女士收到一条陌生人添加好友申请,对方称欲购买手机。双方敲定型号与价格后,对方提出通过支付宝转账付款。在赵女士提供支付宝收款码后,对方却以种种借口称无法支付,提出要通过视频通话来进行付款。
就在赵女士展示收款码的短短几秒时间内,就被刷走了1400多元,待赵女士反应过来,对方早已将她拉黑。随后,赵女士选择了报警。
民警通过对现有线索梳理分析,发现这是一起利用受害者缺少对“付款码”等支付信息的保护意识,进行“盗刷”的案件。
警方发现,打开“收付款”功能,首先出现的是“付款码”。其次,赵女士被盗刷的两笔资金,一笔是499元,一笔是999元,都在免密支付额度内。
警方推测,犯罪分子通过“付款码”和“收款码”切换的间隙,将受害人的“付款码”截屏或者拍摄下来,同时因为受害人开通了“免密支付”功能,犯罪嫌疑人利用“免密支付”将受害人的钱进行盗刷。
经过民警深入研判,一个以黄某为首、长期在湖南及广东等地流窜作案的专业盗刷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7人通过“隔空”盗刷付款码手段实施犯罪,作案200余起,涉案资金一百余万元。目前,黄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公众应提高安全意识
注意保护支付信息
可设置“付款码”隐私保护
关闭免密支付
商家要提升法律意识
不可轻易给可疑人员进行扫码
一旦发生财产损失
要第一时间报案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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