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北京朝阳发文,公共停车位因前车不规范停放影响同行人停车,李某某借着“酒劲”踢车门、抠车标、踹掉反光镜……升级成砸车毁财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接“朝阳群众”报警一男子在八里庄附近某路旁踢踹车辆,警方依法进行了调查,嫌疑人李某某(男,28岁)对自己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时针对被砸车主杨某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李某某即演员李明德。此前,据媒体报道,李明德砸车后不认账,车主称“刑警已将李明德抓获”。
转自 |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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