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通过网络娱乐休闲已经成为常态
有的人心存侥幸
面对翻墙下载的软件
起了歪心思
一个手机、一个三脚架
加上镜头里的自己
可不就是一门生意?
一起看看这个
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阿声为了赚取快钱,在家中用手机拍摄制作淫秽视频、图片,加上自己的推特ID,将脸部做好AI处理,陆续传到自己通过翻墙下载的外网软件上。
阿声还在软件上创建了群聊,采取收取会员费进群获取相关视频、照片的方式牟利。
经查,阿声在群聊里传播淫秽视频52部、淫秽照片300张,牟利人民币共计13344元。经鉴定,上述视频、照片均为淫秽物品。
泰兴市检察院对这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判决。阿声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络不是法外地,心存侥幸不可取。不要以为是外网软件,可以单方面双向删除内容,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会被发现。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司法机关会精准出击打击源头。
作为网民,要敬畏法律,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作者:叶晶 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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