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读者竟成侵权者
利用小程序做“盗文”生意,二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获刑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吴玉洁)数字化时代,网络文学市场蓬勃发展,但由于网络文学作品极易被复制传播,致使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受不法侵害。日前,经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7岁的李某是一名软件测试工程师,也是A平台发布的网络小说的忠实读者。A平台采取会员制,读者只有开通平台会员,才能阅读精选小说全文。凭借精选小说反套路、重创新等特点,A平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读者。2023年2月,李某发现网友对阅读A平台精选小说的强烈需求后,逐渐动起了歪心思:不少读者想看小说又不愿意开通会员,是不是可以用“盗文”的方式来赚点钱?于是,李某开始编写爬取A平台精选小说的“爬虫”(从互联网上抓取数据的自动化程序)脚本。
2023年3月,李某将测试成功的“爬虫”脚本上传至某云服务平台中执行,并以此开发了多个小程序。读者只需要在小程序内输入想看的小说链接,小程序就会自动爬取网页链接中的小说内容,免费提供给读者阅读和下载,爬取过的小说则会自动存放到李某购买的云数据库中。
李某开发的小程序无需注册、充值,那利益从何而来?据李某供述,小程序的用户超过1000人后,就能开通广告功能,只要用户浏览小程序内嵌入的广告,他就能获得广告收益。为了获取更大利益,李某还通过多种网络社交平台推广介绍自己的小程序,进而达到引流的目的。
其间,李某在某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了兼职做小程序推荐的卢某。二人约定,由卢某在网络平台上帮助李某引流,李某则提供两个小程序给卢某运营,并约定抽取卢某30%的广告收益。
根据A平台专栏签约协议,平台对精选小说依法享有著作权。2023年7月,A平台发现部分小程序可以免费阅读其平台小说,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8月,李某、卢某先后被抓获归案。到案后,李某、卢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下架涉案小程序。
2024年5月,该案被移送至太仓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着重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小程序和脚本功能、涉案作品数量、涉案作品与著作权人作品同一性比对等方面夯实证据链条。经鉴定,涉案作品与A平台的精选小说具有高度同一性,李某、卢某爬取小说共计3.2万余篇。在证据链完整、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该院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法院经审理,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考虑到著作权人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该院坚持案件办理与追赃挽损并重,对李某、卢某加强释法说理,促推二人对A平台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2024年11月,双方达成和解,A平台出具刑事谅解书,并表示不再追究二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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