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利用航空公司客服工作之便,舒某某非法获取艺人航班信息等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共获利1万多元。朝阳区人民法院2月1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舒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34岁的舒某某是某知名航空公司外包客服人员,有查询乘客航班、个人信息的权限。在一个追星代拍微信群里,舒某某认识了从事明星艺人代拍业务的张某某。2021年至2024年间,舒某某非法获取100多条明星艺人的航班信息、身份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张某某,从中获利共计13,100元。舒某某在公诉人问询时说曾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以80元/条的标准,出售过王俊凯、王源、时代少年团,还有蔡徐坤等艺人的航班信息、身份信息。
庭审现场/记者拍摄
舒某某表示,客服公司有上班不能带手机的保密制度。她就用笔记下来,出去的时候拍给对方。
当事人问询笔录/记者拍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某某非法获取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她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舒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且积极退缴相关款项,因此法院对她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此外,舒某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舒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万元;责令被告舒某某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13,100元,没收后上缴国库;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且禁止被告人舒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
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来自新华社
身处数字时代,信息的高效流通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也让公民的隐私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任何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更触犯法律红线。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赵召提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仅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且对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的安全也造成了威胁,损害了社会的公共秩序。他建议公民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认识到买卖个人信息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要保护自己的隐私,也要保护他人的隐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尽可能的不让公民个人信息外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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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广播记者 苏婉 、朱艳婷
编辑:刘慧明
值班主编:彭菲
监制: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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