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恩施州成立最早、面积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物种资源丰富,古老孑遗植物种类多,为中国重要的物种基因库之一。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违反土地用途总体规划,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最终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2020年,在外务工挣不到钱的小宏准备回家大面积种植黄连。由于自家责任地不多,小宏想到利用村小组的集体空地,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请他人使用挖机平整山林并修建道路,占用佛宝山生态综合开发区内的山林,搭建棚子种植黄连。
经利川林业局勘测认定,2020年年底至2022年6月,小宏单独毁坏林地面积4272平方米;与蔡某共同种植黄连毁坏林地2658平方米,小宏毁坏林地面积共6930平方米(10.39亩),林地属性为自然保护林,森林类别为公益林,地类为乔木林地,涉案林地属湖北省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
利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宏非法占用林地种植黄连,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非法占用的林地属于湖北省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与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据此,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宏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作者:冉利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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