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丢弃烟头引发火灾,男子以劳代偿成生态“守护者。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失火案,判处被告人黄某云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2023年11月,被告人黄某云与其妻子在某山场寻找马蜂窝的过程中,随手将其抽完未燃尽的烟头丢弃在该山场,不慎引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山场过火林地总面积为340.77亩,其中有林地受害面积79.46亩,疏林地面积107.9亩,无立木林地面积153.41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85630元。
案发后黄某云赔偿5000元,并取得谅解。后黄某云交纳10000元植被恢复补偿金,并与林业工作站签订了《护林员管护合同》,以劳代偿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云违反森林法规,非法野外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79.46亩,疏林地面积107.9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并参考所在社区意见,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劳务代偿”是指生态环境破坏者对生态环境造成生态损伤后,自愿通过一定的劳动来弥补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以达到生态修复替代性目的,同时对生态破坏者及大众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降低生态破坏事件。
作者:陈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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