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平台接受“订单”后,偷偷在别人车上安装GPS定位器,跟踪监控他人行车轨迹和车辆停放信息,最终导致严重后果,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近日,沛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2024年3月,李某等人通过直播平台接到来自邵某的“订单”,帮助寻找邵某因离婚纠纷与其分居的妻子王某的车辆。李某等人接到“订单”后,根据邵某提供的车辆信息及从别处购买的该车的路口抓拍信息,在某小区附近找到王某的车,偷偷在该车底盘处安装GPS定位器,并将GPS平台的登陆账号、密码逐级反馈给邵某。事成后,邵某合计付款14000元。
之后,邵某根据GPS车辆位置信息在沛县某小区找到王某车辆的位置,持刀强行驾车将王某带走。两人在车内发生争执,当车辆行驶到快速路某路口时邵某持刀捅刺王某20余刀,王某从车辆副驾驶座位摔落下来造成严重后果。邵某驾车离开,王某被他人送医救治。案发后,王某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等四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分别交叉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巩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系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上量刑情节,法院决定对被告人李某等三人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巩某减轻处罚。
据此,沛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邵某被另案处理。
公民的个人信息关系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开展及正常生活状态的维持,不仅关涉个人名誉,更关乎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本案判决提醒大家,在日常使用科技产品的同时,应了解法律的界限。妄图通过侵犯他人隐私为自己谋取利益者,终将落入法网,受到严惩。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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