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7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一起报警。一名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正方中路丰年路某小区路段处,发生了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请民警到现场处置。
接到该报警后,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立刻前往事故地。民警在现场看到,正方中路丰年路附近路面上,一辆红色小轿车被一辆黑色小轿车撞上右侧车头位置,翼子板凹陷及右侧车门处划伤,而黑色小轿车左侧车头及大灯附近凹陷。
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
随后,民警调取了红色小轿车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当时黑色小轿车从旁边小区外部路段行驶时,一路横跨4股车道,连续变道至红色小轿车所在车道,且并未进行让行,导致撞上了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
经民警结合现场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最终判定,黑色小轿车连续变道、且疏于观察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故黑色小轿车驾驶员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俗话说,饭要一口一口吃。相应来说,道也要一道一道地变。变道时,驾驶员务必仔细观察所变车道是否安全,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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