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余姚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接到余姚一幼儿园老师报警,称有学生在幼儿园门口马路上捡到一只钱包,交到了门卫室。接警后,民警来到了现场。
民警经过现场检查,钱包内有600多元现金,但并没有能够证明失主的身份信息。不过很快,失主方女士也报了警,称自己丢了钱包,经过核实,民警将钱包还给了方女士。为了表扬孩子拾金不昧的行为,民警特地来到幼儿园,给孩子送上奖状。
这位拾金不昧的小朋友名叫周吴楷,今年4岁,当天和奶奶一起回家时,在路边发现了钱包,祖孙俩等了一会儿,没见失主过来,于是,周吴楷便回到幼儿园,把钱包交到了门卫室。
“应当讲周吴楷同学作为一名4岁的小朋友,能够捡到钱包后主动交给老师,说明他很善良。我们今天给他送上奖状,对他的行为是种肯定。给每个小朋友从小种下一颗善良的种子,希望每个小朋友都向这个小朋友学习。”余姚市凤山派出所民警周朝辉在现场表示。
浙江新闻频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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