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法治日报/法治网发布了叶永青的《道歉声明》,声明写道::“本人叶永青,因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ristian Silvain)著作权纠纷,已经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案号(2024)京民终471号。终审法院维持原判,案号(2019)京73民初1376号,并判决我部分作品侵权。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诚恳地接受批评,检讨教训,并向西尔万先生致以诚挚的道歉。”
距离叶永青被指抄袭西尔万已经过去了近六年时间。 2019年年初,比利时画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向当地媒体控诉,称中国画家叶永青近乎100%复刻的抄袭他的画作,在事件发酵之初叶永青曾表示自己受到过西尔万的影响,2019年8月,西尔万委托中国律师起诉,2019年8月重庆市第一法院裁定本院无管辖权,案件移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公告要求叶永青作为被告出庭参加诉讼。2021年北京高院民事裁定书显示,西尔万要求叶永青赔偿5000余万元,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叶永青赔偿500万元。 2023年9月叶永青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2025年1月北京高院做出了二审判决,判决认为一审法院根据权利人知名度、侵权行为具体情节、叶永青的主观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500万元的赔偿数额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叶永青的相关上诉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北京高院二审判决驳回上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记者 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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