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节目报道过的酒后闹事的案件不少,就说一点,这被告人酒醒后没有一个不后悔的,饮酒一定要有节制,酒后放飞自我,酒醒后追悔莫及。
2024年8月30日晚上11点多,在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的一条大街上,一名男子掰下路边一辆车的反光镜,高高抛起。一路上,他走走停停,连掰了20辆车的反光镜、车牌。经鉴定被损坏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8万元。
周某就是掰反光镜的男子,在法庭上,被告人周某给人的第一个感受是年轻。
站在被告人席上,18岁的周某表情很复杂,有彷徨、有害怕,更有后悔。
半斤42度的白酒下肚后,周某失控了。
周某连掰了20辆车的反光镜、车牌,损坏财物共价值人民币1.8万元。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案发后,周某的家人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开庭当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刑事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王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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