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闵丹丹 赵逍)近日,福州市闽侯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保险诈骗罪案件。一名电商“职业退货人”,通过虚构交易及虚增退货重量等方法,骗取运费保险金200多万元,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刑五年六个月。
2020年至2022年9月,小华(化名)利用其本人以及亲友的身份信息,在某购物平台注册多家网店及多个买家账号。小华利用上述买家账号,在其控制的网店进行交易并购买运费险,后进行退货操作。在退货时虚增快递重量,导致保险公司在平台上向小华控制的买家账号退赔运费险。经司法审计,小华控制的买家账号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人民币200多万元。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华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采取虚构交易及虚增退货重量等方法,骗取运费保险金共计人民币200多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法院综合考虑本案案情、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情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200多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
法官说法:运费险作为一种补偿性质的保险,其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运费保障,提升消费者网购体验。骗取运费险的行为不仅增加了系统运行成本,扰乱了网络市场秩序,也间接侵害了真实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电商生态环境。本案中,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自销自买的虚构交易、频繁退货,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同时虚增退货重量,向保险公司骗取运费保险金,金额巨大,构成保险诈骗罪,应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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