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女儿溺亡女子怪妹妹没看好索赔90万事件引发关注。2024年8月,江苏一对姐妹携4名子女到浙江嵊泗旅游,下榻某民宿时,姐姐年仅4岁的女儿不幸在泳池中溺水身亡。事发后,姐姐与民宿老板达成了赔偿7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随后又将妹妹告上法庭,要求妹妹赔偿约90万元,理由是自己到民宿吧台咨询航班事宜离开了一会儿,其间妹妹离开现场去卫生间,致溺亡事件发生。法院驳回姐姐赔偿诉请。从常理出发,最不愿意看到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自然是他们的亲生父母。但是,亲生父母怀有这份心情,并不等于他们就可以自动从此类事件中免去自身的责任。希望未来能少有同类事件发生,尽可能让每个孩子都能平平安安地成长。(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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