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运营网店团队找上门,不收取任何费用,还能让网店订单不断,然而结局却出现大反转,海安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打着网店代运营的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
网店生意惨淡巧遇“运营团队”
2023年6月,袁先生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网店,通过无货源、代下单的方式,搬运批发商的产品链接到自己的网店上售卖,希望从中赚取差价。然而网店开了一段时间后,袁先生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赔出去好几万。
就在袁先生一筹莫展之际,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专业网店运营团队,从选品到销售都有丰富经验,可以帮他运营店铺,关键是运营团队不收取店家任何费用,只赚厂家的返利佣金。听了对方的介绍后,袁先生爽快地把网店的登录权限给了对方。
果真,代运营的前三天销量每日递增,甚至达到七八千元的日销售额。正当袁先生因网店瞬间火爆而喜出望外之时,对方提出因为产品销量飙升,厂家要求支付商品的成本价作为押金,收到押金后才能安排发货,袁先生没多想就欣然同意。一个星期过去,袁先生先后转给“厂家”4万余元,然而订单却一个都没有发货。同时,袁先生发现店铺里的数百个订单全部被买家取消,已支付的货款也都原路退回。袁先生赶紧联系运营团队,却发现电话、微信都无人接听。此时,袁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立即报警。
分角色扮演骗了23名网店店主
根据袁先生提供的线索,2023年6月,警方很快在外省抓获了苏某甲等9名犯罪嫌疑人。经侦查,这是一个假借运营团队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2023年5月,苏某甲看中了电商发展契机,参与运营了一段时间后,他琢磨出一套“空手套白狼”的“生意经”。于是,苏某甲找到同乡好友苏某乙、苏某丙及李某等人实施计划。
人员凑齐之后,苏某甲便带着一伙人进行分工合作。由苏某甲统一指挥并负责在电商平台上架产品、付款等事项,苏某乙则冒充供应链厂家,苏某丙、李某等其他7人担任业务员。业务员先是以免费运营为幌子,拿到店主的电商平台账号和密码后,苏某甲登录电商平台上架热卖品。随后,业务员开始虚拟下单,制造生意火爆的假象骗取店主信任后,便将店主拉进一个由苏某乙冒充供应链厂家的微信群。
苏某乙则以需要先支付下单货款70%左右的成本后才能发货为由,让店主支付货款。货款一到,苏某甲便会统一要求业务员退单,虚假下单的资金便原路返还至苏某甲的付款账户内。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还有来自云南、湖北、广西、西藏等全国各地的22名网店店主像袁先生一样上当受骗。
精准指控实现追赃挽损
2023年10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苏某甲、苏某乙等9人以涉嫌诈骗罪移送至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卷宗材料,提讯了犯罪嫌疑人,并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经查,该团伙于2023年5月底至6月中旬,采用上述手段在短短10多天内骗得全国各地23名网店店主资金合计59万余元。经过释法说理,除苏某甲外,其余8人均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退赔43万余元。
2023年11月,海安市检察院对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庭审中,苏某甲只承认自己参与了部分诈骗,但否认自己是主犯。为厘清事实,公诉人围绕苏某甲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庭进行讯问核实,并结合在案证据,指控苏某甲在诈骗团伙形成初期,实施了纠集人员、租赁场地、传授犯罪方法、安排分工等行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负责上架商品、组织业务员下单、退单、代付订单费用、控制收款账户,在诈骗结束后负责分配赃款。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认定苏某甲为该案主犯。
为最大程度追赃挽损,庭审期间,承办检察官与法官继续进行释法说理,督促被告人继续退赃退赔。今年6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苏某甲、苏某乙等9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8万元至1.5万元不等。苏某甲不服判决上诉,12月12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通讯员 卢志坚 陆吟秋 罗玉玲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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