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近日,湖南省衡山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在当地林业部门的协助下,成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4名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12月25日,民警来到林木砍伐现场看到,不少松树、阔叶树只剩下了树桩,旁边还有许多细小枝干被随意丢弃在一边。
林木砍伐现场。(刘永欢/摄)
案件还要追溯到12月初,衡山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在与衡山县林业局开展日常巡逻的过程中,发现在该县开云镇衡西村有一可疑车辆正在运输林木。民警立即上前查看,询问过程中,发现几人并没有采伐许可证,于是当场查获了砍伐的树木和采伐工具。同时,当地林业部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滥伐现场进行勘查,锁定证据。
“嫌疑人砍这些树,一个是帮他亲戚的忙,一个是为了赚点小钱。他认为是亲戚家的树木,就可以随意砍伐,共运输了三车。”衡山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副大队长王志彬说。
原来,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嫌疑人刘某与自家兄弟三人,在未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山上的树木进行多次砍伐,并以每吨360—370元的价格,销售给附近的木材加工厂。
木材加工厂内,被砍伐的林木堆放在一起。(文雅婷/摄)
在该镇一木材加工厂,被查获的木材整齐堆放在一边,工人正在对木材进行加工处理。据了解,嫌疑人将砍伐来的树木逐一销售在此加工,再由加工厂将收购的木材进行无害化剥皮处理,碎料进入电厂,板皮则用高温消毒,做成建筑模板销往安徽、福建等地。
“这些树木必须经过木材厂无害化处理后再运到省外。”衡山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副大队长王志彬说。
木材正在进行加工。(文雅婷/摄)
经当地林业部门评估和鉴定,嫌疑人刘某等四人采伐林木24.93吨,蓄积量达到了34.737立方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砍伐林木蓄积10 -20 立方米属于刑事犯罪,涉嫌滥伐林木罪。最终,刘某等四人在经过民警的思想教育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12月23日主动投案自首。
目前,刘某等四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衡山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提醒: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严禁盗伐、滥伐林木,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文/衡山融媒 赵诗 刘永欢 文雅婷 谭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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