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 杨昌平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报一起警情。一名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胜太路佳湖东路路口处,发生了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三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民警经了解得知,事发时,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胜太路行驶。当车行驶至胜太路佳湖东路路口时,由于室外天气较冷,加之马路上风较大,李某感觉手冻得生痛,于是便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只手扶着车“龙头”,继续前行。
不料,因早高峰非机动车较多,李某一时大意,操作失误,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擦。慌乱中,李某因单手扶车,导致车辆失控,又撞上了前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三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连人带车全部摔倒在地。
所幸的是,三人只是轻微擦伤,并无大碍。经认定,李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民警在此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规范驾驶,切勿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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