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检察机关发来的法律风险提示函后,我司品牌保护部门制定落实了多项举措。”近日,国内某知名公司品牌保护总监李先生来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对该院通过办案维护企业权益并帮助企业堵塞漏洞表示感谢。李先生的此次专程拜访,源于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该公司知识产权案件。
2019年4月,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开了一家加工厂,雇用邓某等十余名员工,干起了翻新倒卖该公司二手光猫(即光调制解调器)的生意。
他们对回收来的旧光猫进行性能测试,筛选出性能正常的,或者对可维修的进行修复后,套上全新外壳,再进行“刷机”。一番“偷梁换柱”后,二手光猫变成了物美价廉的全新光猫。从2019年4月至2022年10月,张某、李某等人共生产、销售翻新光猫9万余台,销售额达890万余元。
2023年1月,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后报案,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立案侦查,宿城区检察院应邀介入侦查。同年7月,公安机关以张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邓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张某的辩护人提出,张某虽然翻新并销售了该公司的光猫,但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循环经济行为,商标权利已用尽,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宿城区检察院办案组经过充分研讨后初步判断,张某等人销售的翻新光猫并未标明“翻新”字样,对原光猫主板的拆解、清洗以及“刷机”行为已实质性改变了原光猫的性能结构。涉案人员翻新销售该公司品牌光猫的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江苏省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及时对下指导,提出积极发挥专家辅助人制度优势。在江苏省检察院的支持下,宿城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论证会上,来自高校的法学专家、光电学转化学科专家就翻新产品的类型、电子化商标的使用等焦点问题深入研讨。8位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张某等人翻新组装二手光猫时,通过更改型号、“三码”、版权年份等,使光猫的原厂信息全部发生变化,属于实质性改造,是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
2023年10月8日,宿城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涉案1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引导该公司根据案件事实、损失数额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及赔偿数额。2023年11月13日,该公司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024年8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张某等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邓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同时判处被告人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公司品牌注册商标知名度高、市场占有度高,却没有配备相应的产品回收机制,产品加密存在管控漏洞,导致光猫淘汰后进入制假环节侵害用户权益,影响品牌商誉。对此,宿城区检察院向该公司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提出建立光猫售后回收机制、提升软件加密保护措施、增强打击假冒侵权能力等建议。
收到法律风险提示函后,该公司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和公司市场研发实际,进一步优化了国内外市场光猫的技术隔离机制,完善了光猫产品售后服务追溯机制。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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