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
事实上,近年来,福建、山东、黑龙江、四川、安徽、广东等多地已在落实就业保障政策、支持女性灵活就业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但此前这种就业形态一直被称为“妈妈岗”。这次上海打破了对性别的限制,让爸爸们也有条件成为育儿工作两不误的受益者。对于企业来说,无疑释放了巨量的人才池。
上海本次的试点工作,还将很多新型经济形态领域纳入了“生育友好岗”的推行名单,这与以往“妈妈岗”多为销售、家政、客服以及生产制造加工企业的劳动密集型岗位相比,明显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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