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成都交警积极响应群众呼声,坚持零容忍态度,秉持“发现即查处,打击即警示”的坚决态度,强化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2月9日,成都交警五分局接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报警称12月5日凌晨有摩托车在公共道路进行“翘头”行为。接到举报后,成都交警五分局立即组织警力,通过视频追查和现场摸排,精准锁定了驾驶人和车辆,于12月18日依法传唤驾驶人蒋某某接受调查处理。
经调查,12月5日凌晨,蒋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成华区杉板桥路及二环路东三段与新鸿路交叉路口处时,因出于一时的好奇与冲动,驾驶摩托车在路口和非机动车道进行了“翘头”的行为。该行为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产生的噪音还严重影响着附近居民休息和生活秩序。
蒋某某为满足好奇、寻求刺激为目的,在公共道路上采取翘头、炫技、轰大油门制造噪音的方式驾驶机动车,破坏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于12月18日依法对蒋某某寻衅滋事的行为作出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道路不是竞技场。成都交警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执法态度,对“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警示一片”的严管严查态势,全力维护城市安全、安静的交通环境。
转自:成都交警五分局
记者: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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