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早退1分钟被辞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此前,陈某接到某公司辞退函,称其一年中有6次“早退”,根据公司制度给予开除处理。其中5次系“早退1分钟”。经公司监控显示,上述“早退”记录中,陈某均在12点前1分钟左右离开工位等待电梯。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未支付的年休假工资等,裁决支持了陈某的诉求。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以提前1分钟离开工位认定为“早退”明显欠缺合理性。且此前从未向陈某提及早退事宜,亦未提出整改或进行处罚,仅在最后发出解除通知时一次性提出,行为明显不当。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依据亦不合理,应认定为违法解除,其应当向陈某支付赔偿金。一审驳回了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了原判。(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工人日报)
7月8日,广州市公安局“平安广州宣讲团”组织学生等走进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近距离感受水上警察装备和救援技能,在互动体验中学习安全知识。据介绍,平安广州宣讲团成立至今已有10年。截至目前,已举办近300场宣讲活动,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等场所,带给大家“听得懂、记得住、愿意主动传播”的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