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据鼓楼法院消息,小童2007年10月出生,是某偶像团体成员A的“粉丝”。阿伟是A的“粉丝”,也是成员A应援团队的负责人之一。
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禁未成年人打赏、应援消费等活动,在此通知发布后,阿伟在线上某平台注册经营店铺,出售A的“周边物品”以收集资金,用于为A应援、打榜。
2022年3月至8月期间,小童(时年14周岁)在某线上平台使用手机号注册账号后,在多家店铺消费近15万元。 其中7—8月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就在阿伟店铺消费6万余元,且购物消费时多为夜间,未告知其家人。小童母亲主张小童与阿伟之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阿伟返还合同款项6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依法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结合双方的过错情形,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00元(62286元×70%),二审维持原判。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
点击右上角QQ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