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随意在小区内发传单的行为或涉嫌违法。一家健身公司因在小区内随意发传单,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1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涉传单发放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据调查,被执行人某健身公司在公共场所及小区内散发经营性宣传品,并多次跟随小区业主至住宅楼栋、在门外放置宣传品等,该行为系利用或组织在其他公共场所散发经营性宣传品,违反了《上海市查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散发规定》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健身公司在收到上海某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审查后作出维持原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某街道办事处遂向上海杨浦法院提交申请,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强制执行。
上海杨浦法院表示,在传单发放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因盲目追求宣传效果而肆意妄为。各个城市也已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商户在不同地点经营时应当提前了解当地关于广告宣传的各项规定,比如在哪些区域属于禁止发放传单的范围等。在上海,明确规定了禁止在主要道路、商业集中区域、景观区域、交通集散点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散发经营性宣传品,若有上述行为应予以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本案中,涉案健身公司在门店周边辐射2公里的主要道路等公共区域以及附近小区内发放传单,违反了上述规定。同时,虽然发放宣传印刷品广告单的是个人,但其是受健身公司指派在公共场所以及小区内发放经营性宣传品,健身公司系直接获利者,故某街道办事处认定该行为主体是公司,以公司为主体予以查处于法有据。
另需要注意的是,商户发放传单特别是进入小区楼栋内将传单发放到居民住宅,不仅在实际层面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困扰,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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