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其中提到,持有中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中山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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