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聚餐、好友聚会
避免不了饮酒
但酒后无理取闹、借酒滋事
必将受到公安机关的惩处
12月11日下午1时许
海宁的史女士正在监控室工作
突然看到大门口道闸处
一男子驾驶红色的电动自行车
来到门口
但他不仅没有避开道闸
反而撞了上去

道闸拦在该男子的胸口处
他没有后退的打算
反而继续往前冲
被道闸拦停后
又来来回回撞了好几次
直到道闸的栏杆被折弯
看到这个情况后
史女士马上联系了几名同事
拦住该男子要求赔偿

但他们发现该男子喝了酒
不仅难以沟通
还一直发“酒疯”想打人
史女士没办法
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海洲派出所接到报警后
迅速赶往现场
将涉嫌寻衅滋事的男子胡某某
传唤至派出所

经了解
当天中午
胡某某前往朋友家中吃饭
期间还喝了不少白酒
饭后
准备开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
返回自己住处
由于喝的太多
胡某某对自己做了什么
失去了印象
得知自己闯了祸
胡某某追悔莫及

最终
胡某某因寻衅滋事
被海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醉酒不是违法的理由
如果酒后肆意放纵
触碰法律底线
酒醒后必将追悔莫及
通讯员:崔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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