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这样一份举报,消费者吴某在某超市购买一款食品,吃完后发现该食品外包装未标注保质期限,要求商家赔偿却遭到拒绝。现场检查得知,吴某购买的食品为酒精度大于10%的饮料酒,属于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的商品,商家并无过错。吴某称,以为所有的食品都要标注保质期,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撤回对商家的举报。
根据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3.1规定:“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这些食品之所以能够被免除标示保质期,与它们各自的特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酒精度高的饮料酒依靠高浓度酒精实现防腐,食醋凭借醋酸来发挥抗菌作用,而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和味精则是由于其稳定的化学性质而不易发生变质。(文、图/记者: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