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凌晨,21岁的被告人卓某在某小区某栋楼后停车位处,利用破窗器砸破一辆老款越野车,并偷走车内两箱饮料,一瓶白酒。在随后的11天时间里,被告人卓某先后砸破16辆汽车的车窗,盗窃财物约3900元,其中,另一21岁被告人杨某,协助卓某实施砸破10辆汽车的车窗,盗窃车内钱财约900元。海南省万宁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卓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记者 张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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