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嫁给已婚男子,竟然给原配转账天价“离婚费”,这种听起来只能在影视作品里看到的场景,居然是真的?
福建石狮,一女子石某在产下一子以后,找到自己“男友”韩某的原配妻子杨某摊牌,称只要两人离婚,她愿意给予经济补偿200万,还当场转给原配120万。
谁知道一年半过去,“男友”却没有离婚,石某一气之下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20万。
石某表示,自己与杨某达成了“由石某支付杨某120万,则杨某离婚”的口头合同,并以杨某合同违约为由,请求判令杨某返还120万及逾期付款利息。 经法院审理查明,石某支付的120万元是以破坏他人婚姻为目的,再加上“男友”韩某和原配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目前正处于离婚冷静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条件。因此,石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不予支持。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韩某婚外情期间向情人的净支付金额高达600多万元,且并未经过原配妻子同意,对于该部分财产原配可以上诉,向情人追回。(新闻晨报 刘一鸣 综合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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