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媒体通气会,相关职能部门解读《规定》亮点。其中提到,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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