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群里骂两句,没啥吧?
错!
不信?看案例!
近日
大关的陈某某两兄弟及两人的妻子
在某村的微信群内“疯狂输出”
一直辱骂他人
且言语粗俗不堪
群里的其他群众实在难以忍受
愤而报警
大关县公安局寿山派出所接警后
立即展开调查、及时固定证据
四人对在微信群内
公然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陈某某两兄弟
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两人的妻子
也分别被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有些人觉得在网络上
发发牢骚、骂两句
没有什么大不了
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祸从口出 不可不慎
请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文明上网
多点理性、少点冲动
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
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转自大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