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公安分局临河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小区里有人将杂物从高层抛下,非常危险。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小区一处水泥地上散落着各种物品,有碗的碎片,摔裂的桶装水瓶,甚至有铁质的红酒架。
虽然这起高空抛物案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依然让报警人心有余悸。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又是出于什么目的进行高空抛物呢?民警立即对距离抛撒物品地最近的一栋单元楼开展走访调查。
走访过程中,民警发现了一个细节,这个小区出于安全考虑,为每户都安装了固定纱窗,除非特意拆卸,否则是无法打开的。但是13楼的一家住户却没有安装纱窗,这引起了警方的怀疑。随后民警缩小了侦查范围,掌握了相关证据,并确认了嫌疑人林某某身份及现住址。
面对民警的讯问,林某某承认了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但却对这一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不以为意,认为没砸到人和物,不是什么大事。声称当时只是为了寻求刺激,想都没想就把准备丢弃的物品从13层的窗户扔下。目前,林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一瓶水、一串钥匙、甚至一个鸡蛋,从高空坠下,其产生的冲击力都可能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此前,有消防人员进行过一个实验,在18米高的距离向下扔一个50克左右的鸡蛋,结果鸡蛋轻松就击碎了3毫米的玻璃。而如果坠落物是一个苹果,则可以击碎5毫米的玻璃。专家介绍,从18米高坠落物体的速度,相当于汽车以60公里每小时撞上去的速度。研究表明当鸡蛋从4楼抛下,可以致人头顶起脓包,从18楼抛下就能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就能致人死亡。
为了根治高空抛物这一社会顽疾。2021年3月1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这一行为,但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同时高空抛物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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