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明确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该指引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严把食材供货关,严格规范大宗食材进货查验,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强化食材进校园管理。指引要求推进中小学自营食堂建设,强化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及校外供餐管理,应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严格落实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 教育部明确要求自主经营的中小学校食堂需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加强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财务管理,要求各地科学统筹资金,全面加强监管,实现信息公开。(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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