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驾车,途中犯困,竟把车停在马路中间,自己在车内呼呼大睡。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28日晚,被告人张三与朋友在丰城某KTV唱歌并饮酒。次日凌晨,张三酒后驾驶汽车从丰城市老城区向新城区方向行驶。早上7时20分左右,民警发现该汽车停在丰城市新城区某路段马路中间,而驾驶员张三在车内睡觉。民警唤醒张三并现场用酒精测试棒对其进行排查,发现可能涉嫌酒驾。后经鉴定,张三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1.93mg/100ml。
法院审理
丰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三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三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守法出行 文明驾驶
亲朋好友相聚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酒驾
同桌人也要尽到提醒监督义务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综合丰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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