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号
贵阳的曾阿姨
在地铁3号线贵医站
乘坐扶梯的时候
突发意外导致自己摔倒
并从扶梯上滚落下来
如今,治疗费用成了大问题
曾阿姨
我那个时候就想,完了,完了,已经很绝望了,还好那个保安把电梯关了,这才让我安心下来。
回想起当时发生的那一幕
曾阿姨仍然心有余悸
她告诉记者
当天早些时候
她刚刚从外地返回贵阳
并从龙洞堡坐车
转站来到了贵医站
曾阿姨
升降电梯是坏的,我带着一个小行李箱就坐了扶梯。
要说这事情也巧
由于升降电梯出现故障无法使用
曾阿姨只能拖着行李箱
乘坐了地铁站内的扶梯
意外情况也就此发生
曾阿姨
我左手拉着扶梯,右手拉着行李箱,刚上扶梯,我的行李箱就被卡住了,我拉了一下,感觉就像有人和我在对拉这个行李箱一样,我就倒下去了。
由于拖拽行李箱的过程中
身体失去了重心
加上年事已高
曾阿姨直接摔倒在了电梯上
并滚落了下来
曾阿姨
我摔倒的时候,先摔的脑袋,脑袋被摔了两个伤口。脚消肿了,手腕这里还是肿的,而且整个手都伸不直,跟残疾的一样。
事情发生后
地铁站的值班人员
赶到了现场
并第一时间
按下了电梯停止运行的按钮
曾阿姨
一直等到家属过来,可相关单位也一直没反应,并且在此期间一直没人管我,他们的意思是到医院去治疗。
曾阿姨说在这个期间
并没有人帮助她
拨打急救电话
地铁站的工作人员
也只是帮助曾阿姨叫来了家属
在被送到医院之后
曾阿姨除了头部受伤之外
右手手臂也出现了骨折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
已经花费了六千块钱的治疗费用
曾阿姨
我买了地铁票是有保险的,他们的升降梯坏了,如果升降梯是好的,我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我觉得他们性质太恶劣了,他们的反应是,作为人道主义,拿五百块给我,说是慰问。
地铁方这样的回复
以及解决问题的态度
让曾阿姨气愤不已
她觉得作为管理方
地铁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那么,事情到底是不是
像曾阿姨所说的这样呢
记者找到了
地铁3号线工作人员核实情况
贵阳地铁三号线 站务部副主任 王聪: 事情发生当时,扶梯那里有人值守的,当时就紧急按下了停止按钮,车站工作人员知道这个消息后,也是立即赶到现场,给曾阿姨做了简单的包扎。
对于给曾阿姨带来的不便和伤害
王聪表达了歉意
并承诺会在第二天
给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
贵阳地铁三号线 站务部副主任 王聪:我们也在积极对接,积极处理这个事情,今天正在商讨,明后天之后继续讨论,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对此曾阿姨表示可以接受
愿意等待对方给出处理方案
那么,这起事件的责任
究竟该如何划分呢
记者咨询了律师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宏伟:
如果升降梯因为故障停运,一般来说,我们不会认为是具有安全隐患风险的。
也就是说
曾阿姨觉得
因为升降电梯停止运营
导致她去乘坐扶梯进而发生意外
这并不能成为
造成人身伤害的原因
除此之外张律师告诉记者
地铁方作为运营单位
对乘客有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扶梯在运行过程中
自身发生故障导致乘客受伤
则需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宏伟:
我们根据具体的案例来看,可能是阿姨在乘坐过程中,因为自己的原因,不注意导致了自己的损伤,那曾阿姨可能要为此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
记者丨包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