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已成为全民共识时
还有人抱着一丝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水产品
最终自己反被“捕”入法网!
为赚点“零花钱”,几男子身穿防水裤至江内摸河蚌,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近日,钟祥市公安局柴湖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汉江边时,看到有一辆面包车、一辆货车停在江边不远处,走近一看,几名男子穿着防水裤、戴着手套在江内行走,疑似在摸河蚌,遂上前核查。
巡逻民警发现,几名男子手里拿着编织袋,里面都有数量不少的河蚌,江边也有几个装满的袋子,遂当场将六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等人交代,六人系“老乡”,一起相约摸河蚌赚点“零花钱”,自己也可以食用。民警询问几人是否知道汉江是保护区,且现在正处禁渔期,几人均表示知晓,也知道国家提倡环境保护,但觉得摸河蚌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因此铤而走险。经称重,河蚌总重达1980公斤。
目前,六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钟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了解,完成调查和取证后,当晚,民警已会同渔政部门将所查获的河蚌放生。
警方提示:河蚌亦属河道生物,对净化河道大有益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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