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有两人一狗的电动车过十字路口时闯红灯,与一辆轿车相撞。
监控画面显示:2024年10月19日15时10分左右,陆某驾驶电动两轮车搭载李某沿海门区常乐镇锦石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G228国道路口时交通信号灯已经转为红灯,陆某闯红灯继续向南行驶。此时顾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正由西向东正常行驶过绿灯路口,两车发生了碰撞,电动车驾乘人员陆某、李某摔倒在地,幸穿戴安全头盔而未致头部受伤。该事故造成两车均有损伤。
监控还显示,陆某驾驶的电动车踏板上还牵着一只狗狗,事发时敏捷跳车并未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陆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负全部责任,汽车驾驶人顾某无责任。
针对这起事故交警提醒,佩戴安全头盔可在危险时刻让生命安全多一道保障,遵守交通信号灯是避免危险的基本要求。此外,携带宠物请使用猫笼、狗笼、背包等专用工具,防止其在行驶途中对安全驾驶造成干扰。
通讯员 陈天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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