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发布警情通报:10月25日20时48分,我局接网约车司机王某某报警称被乘客殴打。接警后,民警立即到场处置。 经查,高某某(男,57岁)酒后在朋友陪同下乘坐王某某(男,42岁)驾驶的网约车,车辆行驶至福明街道凌波路段时,坐在副驾驶座位的高某某频繁肢体碰撞王某某引起对方不满。同行朋友劝阻未果下,高某某转而对王某某进行辱骂、殴打,并损坏车窗。 经医院诊断,王某某伤势轻微。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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