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条“身着美团骑手服带患儿跑单”的短视频在社交平台广泛传播,引发公众的关注。对此,美团方面发布辟谣声明称,相关视频均为虚假摆拍,针对摆拍账号及幕后推手,公司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样仿冒平台外卖骑手身份虚假摆拍视频的情况并非近期出现,去年11月,美团外卖方面就表示将对4名冒充骑手进行虚假摆拍、恶意造谣的网红(网络账号主体)提起诉讼。那么,此类视频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外卖平台可以对侵权人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短视频平台应当如何防范这类乱象的出现?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多条“带患儿跑单”视频广泛传播,官方发辟谣声明
美团官方账号“小团有话说”发布辟谣声明称,经美团外卖多方查证并联系出镜人员沟通核实,多个视频中“凌晨十二点患儿在摇篮陪骑手送单”“在外卖员集中等单的地方用鼻饲管喂养患儿”“超时半个小时抱着患儿求顾客别给差评”等以美团骑手身份送单的场景,均为虚假摆拍,视频中的拍摄时间及地点也与事实严重不符。
声明称,“希望部分做号党不要利用公众善意造假博取流量。针对摆拍账号及幕后推手,公司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美团外卖辟谣的虚假摆拍视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看到,在“超时半个小时抱着患儿求顾客别给差评”这条视频中,一名身着骑手服饰的男子抱着一名年幼的孩子,面对为何送餐超时半个小时的询问,向视频拍摄者连连道歉:“不好意思,刚才孩子有点不舒服。”该男子称,“孩子得了肿瘤,气管切开了呼吸不上来,”并表示可以转给拍摄者25元,请求不要给其差评。
视频下方还标注着“外卖小哥抱着患肿瘤孩子送外卖,因孩子不舒服送餐迟到,不停鞠躬道歉”等文字。相关视频在短视频平台被大量评论、转发。
美团曾表示起诉4名摆拍造谣网红,1人被行政拘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样仿冒平台外卖骑手身份,进行虚假摆拍视频的情况并非近期才出现。去年11月,美团外卖方面曾通过媒体表示,将对4名冒充骑手进行虚假摆拍、恶意造谣的网红(网络账号主体)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向外卖员群体道歉,并赔偿损失。
报道称,“部分网络账号为获取流量而冒充骑手,虚假摆拍各类视频及图片,恶意捏造传播不实信息,误导社会公众,同时也严重损害了骑手群体形象。”
据介绍,其中一名被起诉的网红账号拍摄制作的多组女性身着外卖工服、丝袜或短裙送外卖的擦边视频及照片在网上流传,并引发争议,相关视频和照片也成为网上涉性谣言的素材。
冒充外卖骑手的网红之一
另外三名网红被起诉的原因包括认为其冒充美团骑手,拍摄穿着骑手工装以及暴露衣着照片,发布虚假送餐视频博取流量等,严重损害骑手形象等。其中,一名网红摆拍“女骑手深夜被盗车后大哭”引发公众关注,后湖南怀化警方介入调查,以涉嫌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对其行政拘留。
律师:如骗取财物或触犯刑法,平台可索赔经济损失
那么,这类仿冒某平台外卖骑手身份,虚假摆拍视频的行为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外卖平台可以对侵权人采取哪些法律措施呢?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穿着相关平台外卖骑手服进行虚假摆拍的行为,容易使公众对该平台的骑手群体产生错误认知,进而影响平台的商业信誉和名誉。
如果虚假视频的内容引发公众的误解或不良社会影响,相关行为还有可能被认定为扰乱社会秩序。
他表示,冒充外卖骑手并且摆拍卖惨是具有欺骗性质的扰乱公共秩序的不道德行为,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6条和第12条规定,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如果拍摄此类视频是为了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还有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外卖平台公司因虚假摆拍视频的传播导致平台商业信誉受损,进而影响到平台的业务量、合作机会等,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名誉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付建介绍,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为恢复名誉而进行的公关宣传、发布声明等所产生的费用等。
“自媒体”违规被禁言,平台应同步暂停其营利权限
对于此次美团外卖辟谣事件,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那就针对当前频频出现的虚假短视频乱象,内容平台应如何防范此类虚假内容的出现和进一步传播?
10月23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搜索,发现已无法找到最初发布相关视频的账号。记者还注意到,各平台对于已发布的内容都设立了举报投诉渠道,在举报类型中均有“不实信息”的选项。
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短视频平台对于自身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如果相关内容系虚假摆拍,扰乱社会秩序,骗取观看者的同情心,平台应当将其下架。如果经举报仍不下架,则应当对由此扩大影响带来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他表示,中央网信办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鼓励网站平台对存在争议的信息标记争议标签,并对相关信息限流。
获取流量,从而牟取经济收益是很多虚假视频出现的原因。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还对限制违规行为获利作出要求,网站平台对违规“自媒体”采取禁言措施的,应当同步暂停其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对打造低俗人设、违背公序良俗网红形象,多账号联动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等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取消或不得赋予其营利权限。
对于通过发布虚假内容牟利并且已获得钱款的情况,付建认为,内容平台应当责令发布者退赔相关款项,并采取限流乃至封号措施。为保护用户利益,可考虑先行赔付,再向视频发布者追偿。
记者 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