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6岁女童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男生兜头泼开水,女童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事件引发关注。
10月13日上午,据当地媒体报道,教育局和涉事学校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系“恶作剧”,不存在故意。
受伤女童父亲丘先生怒斥学校和教育局将校园霸凌简单地认为是“恶作剧”,是极不负责的表现。
据媒体此前报道,受伤女童父亲丘先生表示,女儿在学校打水时,一名高年级男生称帮其拧盖子,随后泼开水把他女儿烫伤。事发学校工作人员称,已协调男孩和家属一起向受伤女童道歉,并安排心理老师给受伤女童做心理辅导。
据悉,乳城派出所对女童烫伤事件属于意外还是故意伤害正在调查中。
事发后,女童立刻被送往医院,伤情被确诊为二度烫伤。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的直饮水机平常供水水温在40℃,事发当天,女童使用的饮水机出现了异常,导致水温过高。随后,又因为六年级男同学临时起意恶作剧,才发生被烫伤事件。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冯春润接受采访时称,涉事男生对受伤孩子所实施的是临时起意的恶作剧,不是蓄意或恶意实施的情形。经查涉事学校的直饮水机因非人为故障导致水温异常,也是导致此事件原因之一,学校负有安全管理的责任。
据悉,受伤女童被送往当地县人民医院,因医疗条件不足,次日,丘先生将女儿转院至粤北人民医院。
“医生说以后会留下疤痕,我女儿才6岁,凭什么要忍受这样的痛苦,她很坚强,在外人面前从来不哭,只有我妈和我在场时候疼得忍不住才流泪”。丘先生认为,教育局和学校所谓的“临时起意的恶作剧”是极不负责的说法,孩子遭受的是赤裸裸的校园霸凌。
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乳城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可将问题及材料发送相关邮箱,局里宣传部门工作人员会进行回复。
记者按照要求在所述邮箱提交问题及材料,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律师:
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男生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付建律师表示,家属可以要求学校对安全管理不当、延误送医等过失行为承担责任。家属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网友怒了:恶作剧不是故意?
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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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新民晚报、大河报、网友评论
编辑:刘慧明
值班主编:彭菲
监制: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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