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报一起警情。一名报警人称,在该中队辖区汤铜路一路段处,有一辆厢式货车跟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请求交警到场处理。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接到该警情后,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民警经了解得知,货车驾驶员张某与小轿车驾驶员刘某是同向行驶,本来双方各占一股直行道,互不干扰。
不料,在行驶过程中,张某的前方又出现一辆大货车,张某觉得大货车开得较慢,且遮挡视线,便向左变道。在变道过程中,张某没有观察后视镜,未及时发现左后方正常行驶的刘某,导致双方发生了碰擦。
最终,经民警判定,在该起事故中,厢式货车驾驶员张某疏于观察,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行驶中需要变更车道时,务必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后方来车情况,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实施变道,随意变道极易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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